在企業中,無論對內、對外出具文書都必須加蓋公章方可生效,公章對企業來說是很重要的一項資產,若公章丟了被不法分子得到,可能會對公司經營帶來巨大風險,所以,公章丟了要第一時間到派出所報案,公章在公安機關有備案,可攜帶法人身份證原件、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到印章丟失地所管轄的派出所領取報案證明,以便證明公章已丟失。
結下來便可去公安局治安管理科辦理掛失,需要由法人持工商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、法人身份證及一份簽字的說明材料前去辦理。第三步需要為辦理新的刻印章備案做登記,需要攜帶的證件有:營業執照副本、法人身份證及復印件、企業出具的刻章證明及法人授權委托書、派出所的報案證明等,審核通過后會發放刻章許可證。接下來,便可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導下刻新的印章了,但是要注意的是,新刻的印章要與丟失印章有所不同,以便區分。
東平德盛會計代理提醒,新的公章拿到后舊的就不可以用了,還要將使用新公章的通知發到相關的工商局,質監局,稅務局,銀行,人保局等相關的部門進行通告。